(2020)粤0105民初31452号
李雪、孙波: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德才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雪、孙波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5民初31452号案],诉讼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经审查,其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作出口头裁定,准予原告撤诉,本案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本案以撤诉方式结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撤诉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