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846号
广州和真坊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住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仁寿坊62号403房):
本院受理原告邹建平诉被告朱雪敏、广州和真坊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8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装修工程款468087.96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468087.96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止);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详见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4时15分在生态城法庭第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