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巴清传》剧照
浙江常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浙江常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范冰冰及母亲张传美曾陆续退出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东行列,范冰冰曾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新浪娱乐讯 据天眼查App显示,5月6日,浙江常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为(2020)京0105民初18961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原告为浙江常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华谊关联公司),被告为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诉称,2016年,常升公司与爱美神公司就联合投资摄制电视剧《赢天下》(现名称为《巴清传》)签署《联合投资拍摄协议》,约定常升公司投资2000万元参与摄制该剧,常升公司依约支付了投资款。后双方约定爱美神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前返还全部2000万投资款,但爱美神公司并未依约返还,故诉至法院。
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浙江常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投资款200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等。
天眼查App显示,范冰冰[微博]及母亲张传美曾陆续退出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东行列,范冰冰曾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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