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5民初306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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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田坤东诉被告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20)粤0105民初306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要点如下: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后安25798.2元人民币,并按《消费者保护权益》赔偿本人20000元,总45798.2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1年5月14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公告送达法律文书。